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动态 > 华龙区第一中学 “12.4”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活动

华龙区第一中学 “12.4”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05日 10:59:53 访问量:284

  在“12.4”法院开放日,华龙区第一中学部分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此次的活动目的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中学生法制宣传日,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亲身体  验完开庭审理全过程之后,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工作人员为我校学生带来一堂别具一格的法律讲座。使同学们懂得了学法、知法、 守法、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

 

        相信通过开展本次法院开放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吴亚男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濮阳市华龙区第一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西段路北98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