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加强家校(园)沟通,构建完善的家校(园)合作关系,对促进学校(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交流合作,优化学校(幼儿园)教育的育人环境,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和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推进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家校(园)沟通的意义、内容、途径和要求,切实密切家校(园)合作关系,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内容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结合自身实际、遵循学生和幼儿特点,构建分学段、分年级、涵盖所有事件节点和时间节点的家校(园)沟通内容体系,实现沟通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各学校制定的沟通内容体系,在遵循市教育局统一模板(见附件)基础上,要涵盖下列内容:
(一)解读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解读、解释教育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传播先进教育理念。
(二)宣传教育发展成果。介绍区域教育发展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宣传教育发展成就;推介教育先进典型。
(三)交流学生教育情况。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发展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在校表现;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方法;通报需要家长配合的教育事项;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了解监护人教育理念和对孩子的教育要求;了解学生校外表现和行为习惯等方面情况;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
(四)征询家长意见。征求家长对区域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征求家长对学校发展、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学生评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家长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的意见;了解家长对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意见;了解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引导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评价。
三、主要渠道和方式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推进家校沟通,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实现“开门办学”,接受社会和家庭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一)信息化平台交流。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将信息化平台作为家校沟通交流的主要形式,普遍建立兼容多种移动终端APP的家校沟通平台、校园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作为日常沟通的主要渠道。鼓励各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家校沟通平台,并基于平台自主开展意见征集、调查问卷、评选展示、信息推送、资源共享等活动,实现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级、家庭之间便捷及时的信息交互与数据共享,实现教育管理工作者、校长、教师及学生家长的移动互联互通和常态对话,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机制和氛围。同时各学校要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运用短信、电话、QQ群、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日常互动。
(二)家长委员会。各学校和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淄教发〔2012〕21号)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校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家长委员会要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要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协助调解、化解家校矛盾。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指导家长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家校沟通制度,定期征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这一沟通途径的积极作用,推进建设民主、平等、和谐的家校关系。鼓励、支持家长委员会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拓宽沟通渠道,丰富沟通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三)日常来访和上门走访。各学校和幼儿园都要建立家长日常来访接待制度,支持和鼓励家长随时到校咨询政策、反映问题、观摩教育教学活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健全家长来访校长(园长)接待机制,由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轮流值日,接受家长和群众来访。要探索建立家长观摩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常态化机制,将家长开放日、家长开放周等活动贯穿全学年,做到家长随到随看、随到随听。各学校和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家长公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活动安排,指导教师做好家长临时来访工作,为家长与教师创造良好的沟通环境,引导教师友好接待、认真倾听、解决问题。重视做好上门走访工作,建立集中走访和日常走访相结合的家访机制,引导全体任课教师通过上门走访方式实地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沟通育人理念、传播教育政策。要加强对走访教师的安全教育、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学校和幼儿园要发挥家长学校在传播教育政策、传授育儿知识、引导家长理念方面的特殊作用,切实办好、用好家长学校。要围绕家校(园)沟通的重点内容,系统设计家长学校课程;要结合家长实际情况,灵活设计家长学校授课时间和方式;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重视家长会在家校(园)沟通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家长会的形式,丰富家长会的内容,选准家长会的时机,提高家长会的效果。要规范家长会内容,不能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学生及学生家长,不能把家长会作为考前加压、动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全市教育正处于贯彻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认识到做好家校(园)沟通工作对维护教育发展的和谐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家校沟通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好。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将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沟通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导、有改进。新生入学时,或遇家校联络方式发生变动时,各学校和幼儿园要为每个学生发放家校联络卡(簿),详细告知每一位家长与学校(幼儿园)进行家校(园)联系的方式方法、联系人和最佳联系时间,为家长联系学校(幼儿园)提供方便。
(二)要规范引导,着力提高沟通成效。要规范家校(园)沟通内容、途径,既要遵循统一要求,又要突出学校特色。要坚持正面引导、传播正能量,不得传播违法、低俗内容,不得传播错误教育理念,不得向家长推销教辅材料或其他商品。要规范教师在家校(园)沟通中的言谈举止,做到尊重家长、态度和善、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应对得体。将教师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纳入教师专业发展范畴,通过专题培训、进修研讨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每一位教师的沟通交流能力,减少沟通不当带来的各种问题。要妥善处理因沟通不当带来的家校矛盾,做到既善于化解矛盾,又要维护家长和教师合法权益。
(三)要重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重视做好家校(园)沟通工作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向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级教育信息网提供活动信息,充分发挥校园网等内部媒体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善于发现、培育工作典型,树立工作榜样,推广先进经验,为各学校、幼儿园和广大教师树立标杆和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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